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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行时
——盐湖法院开展执行“飓风行动”第二季(十八)
  发布时间:2022-06-07 09:24:33 打印 字号: | |

日前,盐湖法院执行局法官李民杰、王晋明,执行助理薛文强经过不懈努力,成功促使两起涉中小微企业执行案件达成和解。

 

执行现场一

山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判决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山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金及利息共计1300余万元。被告逾期未支付,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李民杰法官了解到申请执行人因疫情急需回笼该笔资金以保证企业运营,当即联系被执行人一方,多次释法明理,晓以利害,告知不履行法定义务可能对企业征信产生的严重法律后果,最终促成双方和解,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一次性向申请执行人支付了全部本金及利息1300余万元,案件圆满执结。

 

执行现场二

原告山西某纸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山西某食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审理后判决山西某食品有限公司支付山西某纸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纸箱欠款9万元。被告逾期未支付,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王晋明法官考虑到双方均系小微企业,因疫情原因企业经营均存在困难,遂组织双方进行沟通协调,释法明理,建议互相理解,共渡难关,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山西某食品有限公司当场支付25000元,剩余65000元分期付清。

下一步,盐湖法院将不断加大执行和解力度,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精准服务“六稳”“六保”,为全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首善之区”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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