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盐湖法院执行局的办公室,经常会出现这样一种场景,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化干戈为玉帛。握手言和的背后都经历了怎样的过程?最近,盐湖法院执行局就有这么两件案子,让小编带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案件一
关于李某与寻某、淮某执行异议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李某要求被执行人寻某承担迟延债务利息,寻某拒绝承担,双方因此情绪激动,对抗激烈。为及时有效化解矛盾,执行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多番释法明理,耐心沟通劝说,二人最终握手言和,达成执行和解。
案件二
关于王某与荆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诉讼调解,荆某应当支付王某劳务费7800元,但荆某却迟迟未能履行。执行法官接到该案后,立即通知双方当事人次日到执行局解决纠纷。通过执行法官认真协调处理,耐心释法明理,有效打开了双方当事人的心结,最终,荆某表示愿意履行全部劳务费用,该案仅历时两天就得以圆满执结。
“秉公执法,一心为民”,瞧!当事人的锦旗又送来了。为你们点赞!
两场矛盾尖锐的纠纷,最终实现了化干戈为玉帛,当事人握手言和,并均对盐湖法院耐心细致的工作以及司法为民的情怀深表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