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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开展便民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方案
  发布时间:2018-10-19 09:54:20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关于全省政法机关开展便民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市委、区委《关于开展“大讨论大实践大学习”活动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打造“六最”营商环境,完善诉讼机制,精简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效能,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诉累,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不断提升诉讼服务中心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便民化水平,为实现市委“走进新时代,建设大运城”、区委建设“幸福盐湖”宏伟目标,创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搞好改革试点工作,成立工作领导组。

组  长:荆聪敏   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李双武   党组成员、副院长

李宏伟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原菲娜   副院长

杨玉学   党组成员、副院长

王晓虹   党组成员、专委

张为民   党组成员、专委

马  军   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成  员:毋春梅   张红霞   杨荣平

三、改革的主要内容

1、诉讼服务引导:诉讼服务中心设置导诉台,配备导诉人员,合理引导群众诉求,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答疑解惑。导诉台主要承担的任务:

一是法律咨询,释法答疑;

二是法律宣传、诉讼风险告知;

三是案件查询,为当事人提供立案时间、主办人、案件进展等情况查询,便于当事人对案件审限进行监督及与承办法官及时沟通;

四是诉求的分流引导,根据诉求性质,合理引导当事人通过诉前调解或立案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对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的案件,引导其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五是为诉讼群众提供诉状书写服务。

2、规范登记立案及诉讼收费:

一是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对于递交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的,及时释明,并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补正的立案材料和期限,提高登记立案效率。

二是保证立案及时、高效、便捷。凡是进入本院的各类案件,统一立案,统一随机分案。

三是建立电子诉讼立案平台。积极开展网上立案和远程立案等便民服务举措。

四是实施司法救助。审查诉讼费减、缓、免,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

五是开通绿色通道。对涉及军人、妇女、儿童、老人、农民工、弱势群体的民生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实现优先立案、优先排期开庭、优先分流审理。

3、建立综合受理机制:在诉讼服务中心统一设立接待窗口,接待群众,所受理的案件由立案庭统一登记、分流、转办,建立工作台账。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避免群众诉累奔波。

4、探索“文书送达一体化”:由诉讼服务中心集中办理送达业务,建立运行协作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异地互助。积极拓展送达方式,倡导在民商事活动中约定送达地址及送达方式确认条款。利用好互联网媒体司法公开平台、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进行网上直接送达和便捷送达,力争从根本上解决“送达难”问题。

5、诉讼风险告知:原告不能提供被告身份信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第3项之规定,符合登记立案条件。但在审理中,有可能被裁定驳回起诉。原告提供的证据足以符合登记立案条件的,可以立案,但其诉讼请求也可能因为证据不足被判决驳回。

申请执行人提供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太少,有可能导致权益受损。

6、推进诉讼诚信建设:对干扰立案秩序、虚假诉讼的,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下列起诉、自诉不予登记立案:

违法起诉或者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涉及危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危害国家安全的,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的。

四、工作要求

1、热情接待,做到亲民便民

要坚持以人为本,保持良好服务态度,形成“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事易办”的服务氛围,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司法需求。要规范服务用语,做到文明接待,言行举止要温和、谦恭、庄重、得体。要用老百姓能够听得懂、理得清的语言进行诉讼接待服务,特别是对不懂法,甚至文盲群众耐心讲解,通过通俗易懂的浅显常理体现法理精神,苦口婆心地接待好各界群众,做到贴近群众、顺应民意、赢得民心。

2、规范服务,公开诉讼流程

从登记立案、诉讼费审核办理等各个环节公开办理流程,做到民事立案、行政立案、诉讼费收费等标准、制度规章上墙,各服务窗口要公示提交材料清单,及时办结群众要求办理事项。认真兑现服务承诺,按照文明窗口服务规定,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办结立案、收费等事项,做到即来即办,即办即妥。

3、一次告知,减轻群众诉累

要坚持一次性告知的登记立案规定,除对起诉材料符合要求,当场登记立案的案件以外,对起诉状不规范、主体不明确、证据不足、管辖存在问题的案件,耐心向群众释明,指出存在的问题,在一次告知书中勾选补正、补充的起诉材料,做到既保障群众诉权,又减轻群众诉累,让群众来登记立案只跑一次路。同时,印制各类诉状样本、诉讼指南,供当事人参照补正诉讼文书。

4、强化监督,严肃追责问责

要加强对“最多跑一次”的检查监督,定期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对工作作风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要及时进行纠正,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促使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不缺位、不错位。要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认真办理群众投诉,做到零懈怠、零容忍。加大查处问责力度,及时发现,尽快查处,严肃问责,强力推进我院“最多跑一次”改革。

5、加强组织领导,研究解决存在问题

    领导组要建立定期收集汇报工作制度,了解情况,掌握进度,明确责任,强化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协调研究解决,确保改革落地见效。

 

                          二O一八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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