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概况 > 法院简介
盐湖区人民法院历史沿革及历任院长
  发布时间:2013-08-30 15:18:40 打印 字号: | |

 历史沿革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盐湖区人民法院的设置随着行政区划的变更而不断调整。1949年10月,盐湖区的前身安邑县、解县政府成立,县政府设立司法科。1950年2月,经中央人民政府批准,运城区从安邑县分出,成立运城镇公所(县级),镇公所设司法股。两县司法科和公所司法股是盐湖区法院的前身。1952年6月,1953年7月、11月,解县政府、运城镇政府、安邑县政府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53)省人会法字第10号<通知>》精神,将两县一公所的司法科(股)分别改组为解县人民法院、运城镇人民法院和安邑县人民法院。


   1954年7月,根据省政府《关于合并临汾、运城两专区及调整县区行政区划的命令》,解县和虞县合并后,该两县法院合并为解虞县人民法院。法院仍隶属人民政府。法院的成立,标志着人民当家作主和人民民主专政力量的加强。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实施。法院正式从政府工作机构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行使审判权的政权组织机构,向人民代表大会负责报告工作。1955年1月13日、16日、28日,运城镇、安邑县、解虞县先后召开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了人民法院院长。依照《人民法院组织法》,解虞县人民法院建立了虞乡人民法庭和西张耿人民法庭。同年7月28日,经国务院批准,运城镇并入安邑县,镇法院相应并入安邑县法院,12月22日,安邑县人民法院由安邑迁至运城开始办公,合并后的安邑县人民法院编制员额为17人,下辖上郭、北相两个人民法庭。


   1958年10月1日,经省政府批准,临猗、永济、解虞、安邑4县合并成立运城县,原4县的公检法12个单位合并成立运城县政法公安部。1959年3月改称为运城县人民法院,4月15日运城县人民法院成立运城人民法庭、北相人民法庭、猗氏人民法庭、解县人民法庭、永济人民法庭五个法庭。1966年5月16日、8月8日《5.16通知》和《十六条》的相继发布,“文化大革命”全面开始,法院被军管组接管。1969年11月,法检公被运城县革命委员会工作机构保卫组取代。1973年8月,贯彻《中共山西省委关于各级公安法院体制问题的通知》精神,运城县人民法院重新恢复办公,但仍属革委会的工作部门,当时法院设立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解州人民法庭。1975年6月15日,盐化人民法庭恢复办公,地址设在银湖新村。 1980年1月运城县人民法院成立审判委员会,3月设立安邑、北相、三路里人民法庭,同时撤销冯村人民法庭,并将运城县城区人民法庭更名为运城县人民法庭。1981年1月增设解州人民法庭。同年12月17日,运城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选举产生人民法院领导机构,从此,人民法院恢复成为开始独立行使审判权的政权组织机构。1983年7月28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运城县,设立运城市(县级),法院更名为运城市人民法院,法院内设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执行、告诉申诉6个庭和办公室,另有派出法庭8个,即安邑(1997年更名为禹都人民法庭)、解州、银湖(80年代末更名为西城人民法庭)、龙居、北城、东城、三路里、北相人民法庭。2000年8月,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晋高法政函字(2000)34号文件规定:运城市人民法院设置东城、解州、北相、龙居、禹都5个法庭。


  2000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撤市建区,运城市改称为盐湖区,法院相应更名为盐湖区人民法院。2001年4月,经盐湖区编委批准,成立了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事业编制)。2002年,运城中院运中发(2002)017号文件批复盐湖法院内设办公室、政治处、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法警队12个部门及上述5个派出法庭。同年,运城市盐湖区委办运盐办发(2002)72号文件同意设立纪检监察室和离退休人员管理股(2006年更名为老干科)。2012年2月至2013年5月,经盐湖区编委批准,又增设了立案二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空港新区人民法庭、研究室、少年法庭。至此,盐湖法院内设机构形成目前格局。


   1949年10月到2013年6月,随着地方行政组织的不断重组划分,人民法院相继经历了长达64年艰难曲折,英勇奋斗的光辉历程,经受了社会主义基本改造和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文化大革命”时期、改革开放时期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考验,特别是历经了30年改革开放的锤炼,已经成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促进辖区经济发展,保障辖区平安的一支重要力量。在64年的艰苦奋斗历程中,在党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历代人前赴后继、开拓创新、忠诚履职、无私奉献、艰苦创业,使盐湖区人民法院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不断发展,创造了一个又一个辉煌。


历任院长


    解县人民法院院长 李 辉(女)(1952年6月至1953年7月)


    运城镇人民法院院长 阎冽清(女)(1953年7月至1956年1月)


    安邑县人民法院院长 刘志邦(1953年10月至1958年10月)


    解县人民法院院长 蔡济荣(1953年8月至1954年9月)


    解虞县人民法院院长 郭银旺(1954年10月至1958年10月)


    运城县人民法院院长 郭银旺(1958年11月至1961年10月)


    运城县人民法院院长 赵秉钧(1961年10.月至1966年5月); 运城县军管组 县革委会保卫组组长 韩德仁(1966年6月至1967年 月);王文甲(1967年 月 1969年 月);杨永和(1969年月至1973年7月)


    运城县人民法院院长 赵绍智(1973年8月至1978年7月)


    运城县人民法院院长 张正谦(1978年8月至1981年11月)


    运城县人民法院院长 赵 平(1981年12月至1984年8月)


    运城市人民法院院长 秦景忠(1984年9月至1987年10月)


    运城市人民法院院长 董新力(1987年11月至1990年9月)


    运城市人民法院院长 柴英诚(1990年9月至1995年3月)


    运城市人民法院院长 李少红(1995年4月至1998年8月)


    盐湖区人民法院院长 张志敏(1998年9月至2007年3月)


    盐湖区人民法院院长 周会峰(2007年4月至2011年4月)


    盐湖区人民法院院长 李培鸿(2011年5月至2016年7月)


    盐湖区人民法院院长 荆聪敏(2016年8月至2021年3月)


    盐湖区人民法院院长 钟立琰 (2021年3月至今)

 

 

 

 

 
责任编辑:admin